盘后3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荣晟环保(股票代码:603165)公布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0,007,912.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20,444,978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7,716,600股后的股本数为312,728,3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4,001,215.80元(含税),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3.74%。因此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共计597,747,635.66元(包括2025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53,746,419.86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00,069,013.7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97,816,649.3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1.8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539,592,298.28 | 4,539,866,226.09 | 4,004,872,897.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 13,564,589,175.03 | 14,954,353,821.25 | 13,203,137,528.87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元) | 50,267,412,046.09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084,331,421.37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 13,907,360,175.0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 13,084,331,421.37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D)是否低于5000 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 | 94.08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 低于30%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