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发展涉财务造假 收处罚书变身“ST”
因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海泰发展(600082.SH)近日收到天津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于4月13日停牌一天,自4月14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海泰”。 经监管部门查明,2021年至2022年,海泰发展作为中间商参与下游公司主导的棉花贸易业务。相关业务中,商品的风险与报酬未实质性转移,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公司未能有效识别该类业务的合同、单据和资金闭环。 具体来看,2021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2.5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7.66%;虚增营业成本2.4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67.18万元。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2.26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5.88%;虚增营业成本2.2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8.60万元。 对此,天津证监局拟对海泰发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董建新、时任财务负责人李宏亮等6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530万元罚款。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被合计罚款930万元。监管认定,上述高管未能有效识别贸易业务闭环,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海泰发展作为天津滨海高新区唯一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工业地产开发运营作为核心经营业务,成立于1993年,是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成员,于1997年完成IPO上市。业绩预告显示,海泰发展预计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亏损5700万元至8550万元,由盈转亏。公司解释称,产业园区市场竞争激烈,为加快低效资产去化调整了定价策略,同时计提了房产减值准备。 公司公告称,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 .李.超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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