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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兰股份(600854):春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3:25:27 中财网
原标题:春兰股份:春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成立于1987年,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续聘前的资格审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中审众环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充分了解和严格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能力,中审众环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及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前的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中审众环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沟通了2025年的审计计划、人员安排、本次审计工作范围、是否利用专家工作以及利用范围、拟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拟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等总体审计策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做好年报审计沟通协调工作及相关事宜的安排,组织公司各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审计项目组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审计资料,保证审计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三)对审计工作及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审核与监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情况、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进行审核与监督,确认与审计报告一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完整、准确、客观。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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