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30066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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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3:24:0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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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江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宁波
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
关于宁波
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347号
宁波
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
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江丰电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江丰电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
江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江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
江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
江丰电子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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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募投项目使用 |
| 2、使用及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其中:1、募投项目使用 |
| 2、使用及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其中:1、募投项目使用 |
| 2、使用及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其中:1、募投项目使用 |
| 2、使用及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其中:1、募投项目使用 |
| 2、使用及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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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余总额 |
2、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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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募投项目使用 |
| 2、使用及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其中:1、募投项目使用 |
| 2、使用及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其中:1、募投项目使用 |
| 2、使用及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其中:1、募投项目使用 |
| 2、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
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变更归还募集
资金 |
| 3、使用及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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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余总额 |
| 结项销户补充流动资金划转 |
| 账户结余金额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
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江丰”)、武汉
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江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于2025年聘请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海通)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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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
金额 |
| 39-615001040010394 | 正常 | | |
| 361080010047 | 正常 | | |
| 358480009268 | 正常 | 2021-8-18 | 50,828.77 |
| | | | 50,828.77 |
注:初始存放金额扣除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发行费用183.7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45.03万元。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
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江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于2025年聘请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海通)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
国泰海通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于2025年11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初始
存放日 | 初始存放
金额 |
| 368881708212 | 正常 | 2022-9-20 | 163,001.49 |
| 574906224910911 | 正常 | | |
| 574906224910621 | 正常 | | |
| 3320020510120100218858 | 正常 | | |
| 39615001040013414 | 正常 | | |
| 39615001040011251 | 注销 | | |
| | | | 163,001.49 |
注:初始存放金额扣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发行费用132.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868.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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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即实施主体由“嘉兴江丰”变更为“
江丰电子”、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变更为“自有厂房”、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凤凰路东侧、杭州湾大道南侧”变更为“浙江省余姚市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198号”、投资金额由31,696.10万元变更为15,785.00万元;同意募投项目“宁波
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投资金额由78,139.00万元变更为94,050.10万元。本次变更后,由于嘉兴江丰不再是实施主体,嘉兴江丰在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开立的关于“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9615001040011251)的资金已按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情况分别转存至公司在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9615001040013414)以及公司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68881708212),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原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4月8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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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宁波
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和“宁波
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同意募投项目“宁波
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0月23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江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
2025年9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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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延期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9.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项目尚需支付项目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等合同尾款,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0.11%。
(2)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公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4.61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3%。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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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4年7月30日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宁波
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和“宁波
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4年9月3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宁波
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和“宁波
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同意募投项目“宁波
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1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
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表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
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1,65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 | | | | | |
| 50,645.03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注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 | | | | | | |
| 否 | 11,925.96 | 11,925.96 | 348.44 | 11,937.99 | 100.10[注2] | 2023年7月 | -3,409.91 | 否 |
| 否 | 24,619.12 | 24,619.12 | 7,112.49 | 22,604.07 | 91.82 | 2025年4月 | -3,906.19 | 否 |
| 否 | 15,104.92 | 14,099.95 | | 14,099.9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51,650.00 | 50,645.03 | 7,460.94 | 48,642.0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650.00 | 50,645.03 | 7,460.94 | 48,642.0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发行费用的影响。
[注2]: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0.10%,系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所致。
[注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附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
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64,849.99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162,868.6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15,911.10 | | | | | | | | |
| 15,911.10 | | | | | | | | |
| 9.65% | | | | | | | | |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注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报告期内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 | | | | | | | | |
| 是 | 78,139.00 | 94,050.10 | 39,398.76 | 84,840.43 | 90.21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是 | | 15,785.00 | 161.70 | 161.70 | 1.02 | 2026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否 | 7,192.60 | 7,192.60 | 1,500.07 | 2,662.12 | 37.01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否 | 47,822.30 | 45,840.94 | | 45,840.9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133,153.90 | 162,868.64 | 41,060.53 | 133,505.1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3,153.90 | 162,868.64 | 41,060.53 | 133,505.18 | | | | |
| | | | | | | | | |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发行费用的影响。
[注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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