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卫东
|
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1:31:24 中财网 |
|
原标题:
上海电力: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卫东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卫东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王卫东作为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在任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审议并出席股东会和董事
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卫东,男,1968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
律师资格证。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
司独立董事。曾任君屹律师事务所律师、隆安律师事务所律
师、中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
人。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确认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
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发挥
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16次,亲自出席董事会13次。
本人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现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委员,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4次、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10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
(三)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座谈调研、实地考察、
研读董事会工作月报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取公司经营情况、重
点任务、项目发展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
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
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必要性、客观性
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
出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并严格按照证监会要
求进行预计、审议和披露。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对年报、半年报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负责,确认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真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酬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薪
酬情况,提名程序符合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
放情况予以认可。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独
立、客观地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担保事项的必要
性、合法性进行了严格审查。公司为所属控股、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担保额在公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属于公司经营发
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未发现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被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
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
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保持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
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
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全面推进内控规范实施工作。通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开展,认真查找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和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
力。
(八)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
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
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对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在本报告
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积极
参与公司治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客观、公正、独立的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保持独立性,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卫东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