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首佳科技(00103):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时间:2026年02月27日 20:45:37 中财网
原标题:首佳科技: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OUGANG CENTURY HOLDINGS LIMITED
首 佳 科 技 製 造 有 限 公 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3)

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

茲提述(i)首佳科技製造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有關新金融服務協議項下擬進行之持續關連交易之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有關延遲寄發通函之公告(「該等公告」)。除非另有所指,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等公告所披露,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新金融服務協議之進一步詳情;(ii)獨立財務顧問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建議及推薦意見之獨立財務顧問函件;(iii)獨立董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之推薦意見;及(iv)股東大會通告之通函(「該通函」)預期將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經進一步考慮後,本公司決定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即將舉行之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同日召開會議,以考慮及酌情批准新金融服務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不論是通過於同日舉行單獨股東大會之方式,抑或於股東周年大會中納入相關決議案。


本公司認為,安排於即將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同日批准相關決議案,將精簡會議安排及避免另行召開單獨會議,從而提升行政效率並降低成本。此安排亦將使獨立股東有更多時間,以審閱新金融服務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以及獨立董事委員會與獨立財務顧問之推薦意見。


因此,寄發該通函將延期至有關即將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及/或相關股東大會(視情況而定)之通函寄發日期或之前,預期為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承董事會命
首佳科技製造有限公司
董事長
蘇凡荣

香港,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以下董事組成:

蘇凡荣先生(董事長)、趙越先生(副董事長)、李金平先生(董事總經理)、楊俊林先生(董事副總經理)、陳娜女士(執行董事)、徐紅艷女士(非執行董事)(孫超先生為其替任董事)、林耀堅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馮耀嶺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何淑瑛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王稼瓊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康亞男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王小東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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