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新火科技控股(01611):于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備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且表明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INOHOP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11)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茲提述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為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的通函(「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股東特別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股東特別大會已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42樓4201–5室舉行。全體董事已透過電子方式出席股東特別大會。 於股東特別大會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載擬提呈決議案獲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進行之投票表決擔任監票人,有關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之決議案的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贊成 反對 佔總投票 佔總投票 特別決議案 數目之概約 數目之概約 投票數目 百分比(%) 投票數目 百分比(%) 1 批准將本公司英文名稱「Sinohope 316,275,696 100% 0 0%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更改 為「Bitfire Group Holdings Limited」及將本公司中文的雙重 外文名稱由「新火科技控股有限 公司」更改為「新火集團控股有限 公司(」「更改公司名稱」),並謹此 授權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就進行 更改公司名稱及使更改公司名稱 生效採取一切有關行動。 2 批准修訂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 316,275,696 100% 0 0% 組織章程細則(「修訂細則」),並 謹此授權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就 進行修訂細則及使修訂細則生效 採取一切有關行動。 附註:上表僅提供該等決議案的概要。有關該等決議案的全文,請參閱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由於第1至2號各決議案均獲逾75%票數贊成,故所有該等決議案已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獲股東以投票表決特別決議案方式正式通過。 於股東特別大會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為752,397,438股。該等股份的持有人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就特別決議案投票。概無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但須按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於會上放棄投票贊成決議案或按上市規則規定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就決議案投票。概無股東於通函中表示有意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上述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採納本公司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董事會欣然宣佈,待第2號決議案通過後,修訂現有細則及採納新細則已獲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正式批准。新細則的全文將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http://www.sinohope.com/)網站刊發。 承董事會命 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翁曉奇 香港,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1)非執行董事李林先生(主席)及杜均先生;(2)執行董事翁曉奇先生(首席執行官)及張麗女士;及(3)獨立非執行董事余俊傑先生、葉偉明先生及林家禮博士BBS JP。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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