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芯化兰德(08106):有关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H股之补充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25日 20:53:45 中财网
原标题:芯化兰德:有关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H股之补充公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浙江芯化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INHUA LANDE SCITECH CO.,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06)
有關根據一般授權認購新 H股之補充公告
茲提述浙江芯化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及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的公告(「該等公告」),內容有關根據一般授權認購新H股。

除非文義另有界定,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I. 認購人變更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WU LAN女士(即該等公告所披露的原認購人三)訂立認購協議的補充協議,據此,因WU LAN女士的個人資金安排,其無法及時將認購款項匯至本公司的募資賬戶,故訂約方同意終止認購協議。於同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GAO JIANLONG先生(「新認購人三」)訂立一份新的認購協議(「新認購協議」)。根據新認購協議,新認購人三同意按與原認購人三相同的認購價每股H股0.31元認購相同數目的6,965,000股H股,相同認購金額為2,160,000元。

除各認購人將予認購的H股認購股份數目外,新認購協議的條款與該等公告所披露的原認購協議(經不時補充及修訂)大致相同。

認購價
認購價為每股H股0.31元:
(i) 相當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即原認購協議日期)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列每股(ii) 較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即新認購協議日期)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列每股H股收市價0.340元折讓約8.82%;
(iii) 較於緊接原認購協議日期前五個交易日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列每股H股平均收市價約0.309元溢價約0.32%;及
(iv) 較於緊接新認購協議日期前五個交易日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列每股H股平均收市價約0.338元折讓約8.28%。

II. 新認購人的一般資料
經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GAO JIANLONG先生為澳大利亞公民,於香資本市場投資方面擁有豐富經驗。

經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GAO JIANLONG先生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GEM上市規則)之第三方,而各認購人及彼等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彼此之間亦為獨立,且並無關連(定義見GEM上市規則)。

III. 新認購安排的理由
由於原認購人WU LAN女士因其個人資金安排而無法及時將認購款項匯至本公司的募資賬戶,本公司已與預先篩選的備選投資重新確認,並及時以 GAO JIANLONG先生替換原認購人,以確保認購事項順利推進並維持發行時間表。

鑒於上述情況,董事認為,經參考當前市況,新認購協議條款(括認購價)以及據此擬進行之交易屬公平合理,且由新認購人進行的認購事項以及新認購協議的訂立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認購協議(各自經不時補充及修訂)之所有其他條款及條件以及該等公告所載之所有其他資料於各方面均維持不變,並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由於認購事項須待該等公告所載之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告完成,故認購事項未必會進行。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浙江芯化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鋒
中國杭州市,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四名執行董事王鋒先生、余錚先生、徐劍鋒先生及吳麗輝女士;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蔡家楣先生、黃軒珍女士及張明波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所載資料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i)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份;及(ii)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刊登日期最少一連七天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頁及載於本公司網站www.landpag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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