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沪江材料: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7:25:54 中财网
  CFi.CN讯: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 持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 持 原因
南京沪宏 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不高于 430,000 股0.46%集中 竞价 或大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自身 资金 需求
(有限合 伙)  宗交 易易日后的 3个月内 派转增 股) 
南京沪恒 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 (有限合 伙)不高于 387,400 股0.41%集中 竞价 或大 宗交 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自身 资金 需求
注: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 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1、沪宏咨询减持计划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斯兰计划通过沪宏咨询减持不超过 14,625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公司原监事现职工代表董事郭海燕计划通过沪宏咨询减持不超过 25,000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公司于 2025年 9月 10日取消监事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监事蒋洋、符小丽任期结束尚未届满 6个月。原监事蒋洋计划通过沪宏咨询减持不超过 14,625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原监事符小丽计划通过沪宏咨询减持不超过 5,400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通过沪宏咨询减持的情形。

2、沪恒咨询减持计划中,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沪恒咨询减持的情形。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主体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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