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离任暨补选董事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离任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 原因,李宏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到期日2026年5月18日),辞职之后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 宏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其辞职申请自公司完成新任董事长选举、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 行。李宏伟先生已向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 任何事宜须提请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注意。 截至本公告日,李宏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00股,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离任后,李宏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神火股 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进行管理。 李宏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于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规范运作、市值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为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 事会对李宏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德学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详见附件),并 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德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 、李宏伟先生的辞职报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 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刘德学先生,1976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 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下属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公司下属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 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河南神火炭素 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董事,河 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 司董事,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国能 民权热电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总会计师,海南神火奥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德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股。 截至目前,刘德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未曾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刘德学先生 5% 与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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