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金科服务(09666):联合公告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为及代表要约人提出收购本公司全部要约股份的经修订强制性现金要约 (1)要约截止;及(2)撤销上市

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9:31:34 中财网
原标题:金科服务:联合公告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为及代表要约人提出收购本公司全部要约股份的经修订强制性现金要约 (1)要约截止;及(2)撤销上市
關(其中括)初始要約以及隨附的初始接納表格(「初始綜合文件」);(ii)本公司與要約人於2025年12月9日聯合發佈的經修訂綜合文件,內容有關(其中括)經修訂要約以及隨附的經修訂接納表格(「經修訂綜合文件」);及(iii)本公司與要約人於2026年1月16日聯合發佈的公告,內容有關退市條件獲得滿足(「退市條件獲得滿足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經修訂綜合文件中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要約截止
要約於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正截止,且並未經要約人修訂或延長。

要約結果
於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正(即接納要約之截止時間及日期),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已在要約項下接獲股東就261,394,453股股份(佔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44.02%)(「接納股份」)作出的有效接納。

要約人的所有權水平
本公司已於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間購回3,300,200股股份,該等股份已於2026年2月13日悉數註銷。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總額括593,788,500 股股份。

緊接要約期開始(2025年4月28日)前,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持有、控制或支配合共226,048,971股股份,佔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38.07%。

要約人已確認就博裕對沖基金所持4,480,200股股份應付予相關基金所需資金金額已於2026年2月5日存入以要約人單獨名義開立的指定銀行賬戶及已根據博裕基金不可撤銷承諾的條款於2026年2月6日獲得中金的書面同意。博裕對沖基金於2026年2月6日後就4,480,200股股份根據經修訂要約提呈接納(「博裕對沖基金提呈股份」)。

經計及(i)緊接要約期開始前,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已擁有的226,048,971股股份;(ii)要約人透過拍賣股份過戶所收購之107,797,875股股份;(iii)接納股份(待完成將該等接納股份轉讓予要約人後);及(iv)博裕對沖基金提呈股份,於本公告日期,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於合共590,761,099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於本公何股份或股份權利;或(ii)於要約期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括該日)借用或借出本公司任何相關證券(定義見《收購守則》規則22註釋4)。

要約結算
支付根據要約提呈的要約股份應付現金代價(經扣除賣方從價印花稅)之支票,已經或將會以平郵寄發予要約股份之各登記股東,郵誤風險由股東自行承擔,該付款將於可行情況下盡快進行,且無論如何須於過戶登記處接獲根據《收購守則》已填妥之接納表格及所有其他相關文件(接獲該等文件後,根據要約作出之接納即屬完整及有效)當日後七(7)個?業日內完成。就根據要約接獲之有效接納而寄發應付支票之最後日期將為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

於中央結算系統以投資戶口持有人直接持有或透過經紀或託管商參與間接持有彼等股份的股份實益擁有人,應注意彼等根據要約收取現金代價的時間可能會因中央結算系統及╱或經紀或託管商的內部程序而有所延遲。

返投選項
有意選擇返投選項的股東應在經修訂要約截止後七(7)個日曆日內(即2026年2月20日前)按照當中所載指示遞交認購表格,並於遞交認購表格之日後六(6)個月內(或由Top Yingchun Investment IV可能釐定的較後日期)完成有關支付總認購價的具體安排和程序。

有關返投選項的進一步資料,請參閱要約人與本公司於2026年1月16日聯合發佈的公告。

撤銷上市
本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第6.12條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批准將本公司從聯交所除牌。股份於聯交所的最後交易日為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股份已於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暫停買賣。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地位的自願撤銷將於2026年2月20日(星期五)下午四時正生效。

承董事會命 承董事會命
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 Ltd. 金科智慧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長
除外)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盡彼等所知,本公告內所表達之意見(董事表達的意見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始行作出,而本公告所載數據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公告所載之任何陳述有所誤導。

於本公告日期,要約人董事會成員為何穎珩女士、孫建軍先生和李文女士,博裕的管理人括Yixin, Ltd.(童小幪先生為唯一股東和唯一董事)和JH Capital Holdings Ltd.(張子欣先生為唯一股東和唯一董事)。

董事對本公告所載的資料(有關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的資料除外)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盡彼等所知,本公告內所表達之意見(要約人董事及博裕管理人的股東兼董事表達的意見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始行作出,而本公告所載數據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公告所載之任何陳述有所誤導。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夏紹飛先生,非執行董事吳曉力先生、林可女士及祁詩皓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肖慧琳女士、袁林女士及董渙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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