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远海运国际(00517):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时间:2026年02月12日 20:11:43 中财网
原标题:中远海运国际: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517)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茲通告中遠海運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正於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47樓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以考慮並酌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以下決議案為本公司普通決議案:普通決議案
「動議謹此批准、確認及追認增資協議(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2月13日之通函(「通函」)中界定及說明,載有「A」字樣的通函副本連同載有「B」字樣的增資協議副本已提呈大會,並由大會主席簡簽以資識別)及通函所界定的增資項下擬進行及與其有關的所有交易以及任何其他附帶之文件,並授權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代表本公司簽立其認為附帶、從屬或有關增資項下擬進行事項的所有其他文件、協議、行動或事情。」
承董事會命
中遠海運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招瑞雪
香港,2026年2月13日
附註:
1. 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審議的普通決議案將以投票方式表決。投票表決時,每位股東每持有一股繳足或入賬列為繳足的本公司股份可投一票。

2. 凡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本公司股東,可委派另一人作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持有兩股本公司股份或以上者可委派多於一名委任代表。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3. 無論本公司股東是否擬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彼應按委任代表表格印備的指示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

4. 任命委任代表的文書必須由委任人或其正式書面授權的代理人親筆簽署。倘委任人為公司,則須由公司蓋章或由公司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理人親筆簽署。

5. 指定格式的委任代表表格連同已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的有關副本,須於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最少48小時前,交回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香港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否則委任代表表格不會被視作有效。

6. 於2026年3月6日(星期五)營業時間結束時,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填妥之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必須於2026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送達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香港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登記,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7. 填妥並交回委任代表表格以任命委任代表後,本公司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或進行按股數投票表決時投票,而在此情況下,任命委任代表之文書即視為已撤回論。

8. 如屬本公司任何股份聯名持有人,其中任何一名聯名持有人可就該股份親身或委派代表在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猶如其為唯一有權投票的持有人。惟倘若超過一位聯名持有人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則只有在本公司股東名冊上就該股份排名首位的該名聯名持有人方有權就該股份投票。

9. 本通告所載的決議案中文本僅供參考。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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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由七名董事所組成,包括朱昌宇先生(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馬向輝先2 2 1 3 3 3
生、張雪雁女士、王勇先生、徐耀華先生 、蔣小明先生及鄺志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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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董事
2
非執行董事
3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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