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澜沧古茶:自愿性公告订立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PU ER LANCANG ANCIENT TEA CO., LTD. 普洱瀾滄古茶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911) 自願性公告 訂立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此乃普洱瀾滄古茶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作出之自願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本公司(作為借款人)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支行(作為貸款人,「貸款人」)訂立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據此,貸款人已同意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幣4,580萬元之一般流動資金借款(「貸款」)。 借款合同之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借款合同 日期 :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貸款人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支行 借款人 : 本公司 貸款目的 : 償還原與貸款人訂立的借款合同下的貸款 貸款期限 : 三年 利息 : 根據每一周期約定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或減一定點差確定,並按周期浮動,點差在貸款期限內保持不變,按月結息 抵押 : 抵押人普洱瀾滄古茶人合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以雲(2020)普洱市不動產權第0000566號、雲(2020)普洱市不動產權第0000564號、雲(2020)普洱市不動產權第0000565號、雲(2020)普洱市不動產權第0000562號、雲(2020)普洱市不動產權第0000561號、雲(2020)普洱市不動產權第0000559號、雲(2020)普洱市不動產權第0000560號、雲(2020)普洱市不動產權第0000563號作為抵押 就董事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貸款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獨立第三方。 本集團可透過訂立借款合同拓寬融資渠道、補充其經?所需資金及優化本集團的負債結構。 借款合同之條款乃由訂約方經公平磋商後釐定,且董事會(括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借款合同的條款屬公平合理,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整體利益。 承董事會命 普洱瀾滄古茶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杜春嶧 香,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i)執行董事杜春嶧女士、周信忠先生、石一景女士及付剛先生;(ii)非執行董事劉佳杰先生;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黃琳女士、湯章亮先生及楊克泉博士組成。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