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3010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宜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45,067,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4,723,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8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2,19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85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3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荣荣律师、齐凯兵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45,029,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98%;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6%;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5%。 2.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朱宽亮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4,73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表决情况:同意1,860,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38%。 2.02选举杜骁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4,733,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表决情况:同意1,860,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荣荣律师、齐凯兵律师 3.《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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