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深能G1 (111077): 2019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6年付息公告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股票代码:000027 债券简称:19深能 G1 债券代码:11107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19深能G1 债券代码:111077 债权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 债券付息日:2026年2月24日(因2026年2月22日为法定节假日,故 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计息期间:2025年2月22日至2026年2月21日 2019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2月24日支付自2025年2月22日至2026年2月21日期 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19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4.债券代码:111077。 5.债券余额:人民币13.10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10年,附第 5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期票面利率:2.88%。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者下调 0-300个基点(含本数)。 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4.05%,根据公司于 2024年 1月 16日披露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深能G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5年(2024年 2月 22日至2029年2月21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2.88%。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1.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2.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9年2月22日至2029年2月2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9年 2月 22日至2024年2月21日。 14.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2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9年 2月 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年 2月 22日(如遇法定节假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深能G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2.88%。每 10张“19深能G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8.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3.0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 2.除息日:2026年2月24日(因2026年2月22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付息日:2026年2月24日(因2026年2月22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2月22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88%。 6.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元/张。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年 2月 13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9深能G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1〕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玉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层、29-31层、34-41层 联系电话:0755-83684112 2.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佩榕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33楼 联系电话:0755-23976327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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