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药明合联:联合公告寄发有关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为及代表要约人就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该等股份除外)及注销全部尚未行使购股权而作出.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若構成違反任何司法權區的適用法律或規例,則本公告所載全部或部分資料不得於或向該司法權區發佈、刊發或派發。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若構成違反任何司法權區的適用法律或規例,則本公告所載全部或部分資料不得於或向該司法權區發佈、刊發或派發。 寄發綜合文件 綜合文件載有(其中括):(i)要約詳情(括預期時間表);(ii)獨立董事委員會就要約致股東及購股權持有人的意見函;及(iii)獨立財務顧問就要約致獨立董事委員會的意見函連同隨附接納表格,將於2026年2月12日根據收購守則寄發予股東及購股權持有人。 綜合文件及隨附接納表格的副本亦可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查閱。 預期時間表 下文所載的預期時間表摘錄自綜合文件,僅屬參考性質及可予變更。倘以下時間表有任何變動,要約人及本公司將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綜合文件及隨附接納表格所載的所有時間及日期均指香時間及日期。 事項 香時間及日期 綜合文件、購股權要約函件及 隨附接納表格的寄發日期及 (附註1) 要約開始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受限制股份獎勵持有人就 接納有關受限制股份獎勵股份的 股份要約向管理委員會發出書 (附註8) 面通知的最後時間及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6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四時正 (附註2) 首個截止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 於首個截止日期接納要約的 (附註2、3及5) 最後時間及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正 在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公佈於 首個截止日期的要約結果 (或要約是否已作修訂或延期). . . . . . . . . . . . . . 不遲於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七時正 就於首個截止日期下午四時正或 之前接獲的有效接納而就支付要約 項下應付款項而寄發支票的最後日期 (假設要約於首個截止日期在所有 (附註4) 方面成為或宣佈為無條件) . . . . . . . . . . . . . . . . . . . .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要約的最後截止日期 (假設要約於首個截止日期成為或 (附註6) 宣佈為無條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假設要約於首個截止日期在 所有方面成為或宣佈為無條件, (附註6) 要約可供接納的最後時間及日期 . . . . . . . . . . . . . .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四時正 於最後截止日期於聯交所及 (附註6) 本公司網站公佈要約的結果 . . . . . . . . . . . . 不遲於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七時正 假設要約於首個截止日期成為或 宣佈為無條件,就於最後截止 日期下午四時正或之前接獲的 有效接納而就要約項下應付款項寄發 支票的最後日期(即要約仍可供接納的 (附註4、6) 最遲時間及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要約就接納成為或宣佈為無條件的 (附註7) 最後時間及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七時正 附註: (1) 要約自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即綜合文件日期)(括該日)可供接納,接納要約的最後時間將為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正或要約人根據收購守則及規例14E可能公佈並經執行人員批准的相關較後時間及╱或日期。要約的接納為不可撤銷且不得撤回,惟收購守則允許的情況除外。有關接納可撤回情況的進一步資料,請參閱綜合文件附錄一標題為「5.撤回權」一段。 (2) 根據收購守則,要約須於綜合文件刊登日期後至少21日初步可供接納。由於各項要約除遵守收購守則外,亦須遵守規例14E所載的適用美國收購要約規則,要約須於綜合文件刊登日期後至少20個美國?業日可供接納。因此,為遵守收購守則及規例14E,除非要約人根據收購守則或適用法律的規定修訂或延長要約,否則要約將初步可供接納至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香時間)下午四時正。根據收購守則,要約人有權將要約延長至其根據收購守則可以釐定的有關日期(或執行人員根據收購守則所允許)。倘要約於首個截止日期尚未成為或宣佈為無條件,要約人將發佈公告,將截止日期延長至首個截止日期後不少於14天的某個日期。倘要約就接納而言已成為或宣佈為無條件,要約人將發佈公告,聲明要約將繼續開放至指定日期或直至另行通知。倘出現後的情況,則將於要約截止前至少14日以公告形式向尚未接納要約的股東及購股權持有人發出通知。倘接納條件於首個截止日期未獲滿足(即首個截止日期的接納水平低於60%),要約人會將首個截止日期延長至首個截止日期後不少於14天的某個日期。為免生疑問,要約人可根據收購守則多次行使延長截止日期的權利,但在首個截止日期後的任何截止日期之前,倘條件未能達成或獲豁免(如適用),要約人並無義務延長要約。 (3) 於中央結算系統以投資戶口持有人身份直接持有要約股份或透過經紀或託管商參與間接持有要約股份及有意接納要約股份的要約股份實益擁有人,務請注意根據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及中央結算系統運作程序規則向中央結算系統發出指示的時間要求(載於綜合文件附錄一)。 (4) 就根據股份要約提呈的要約股份應付的現金代價匯款(經扣除賣方就股份要約應付的香從價印花稅),將以普通郵遞方式寄發予接納股份要約的股東,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 就根據購股權要約交回以供註銷的購股權應付的現金代價支票,將送往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香銅鑼灣希慎道33號利園一期19樓1918室),以供購股權持有人領取。 款項將儘快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i)無條件日期;及(ii)股份過戶登記處根據收購守則、綜合文件及相關隨附接納表格收到所有相關文件以使相關要約項下的各項接納為完整及有效的日期(以較後為準)後七(7)個?業日內支付。 (5) 倘香政府於下列期間宣佈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黑色暴雨警告或「極端天氣」於下列期間在香生效: (a) 於接納要約的最後日期及╱或就有效接納寄發要約項下應付金額的支票的最後日期(視情況而定)中午十二時正前任何時間生效,惟於中午十二時正或之後不再生效,則接納要約的最後時限仍為同一?業日下午四時正及╱或寄發支票的最後日期仍為同一?業日;或 (b) 於接納要約的最後日期及╱或就有效接納寄發要約項下應付金額的支票的最後日期(視情況而定)中午十二時正至下午四時正內任何時間生效,則接納要約的最後時限將更改為於中午十二時正至下午四時正期間的任何時間該等警告不再生效的下一個?業日下午四時正及╱或寄發支票的最後日期將更改為於中午十二時正至下午四時正期間該等警告不再生效的下一個?業日或執行人員根據收購守則可能批准的相關其他日期。 (6)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第15.3條,倘要約成為或宣佈為無條件(不論就接納或於所有方面而言),要約應於其後至少14日維持可供接納。 (7)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第15.5條,除非獲執行人員同意,否則要約不得於綜合文件日期後第60日下午七時正後就接納成為或宣佈為無條件。因此,除非要約在此之前已就接納成為或宣佈為無條件或已獲執行人員同意延長,否則要約將於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七時正失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第15.7條,除非獲執行人員同意,否則於首個截止日期後不遲於21日或要約就接納成為或宣佈為無條件當日(以較遲為準),所有條件必須獲達成(或獲豁免,如適用),否則要約必須在不遲於首個截止日期後21天內,或在不遲於要約就接納而言成為或宣佈為無條件的日期後21天內(以較遲的一天為準)失去時效。 (8) 擬接納有關其受限制股份獎勵股份的股份要約的受限制股份獎勵持有人應於相關截止日期(如屬首個截止日期,則為2026年3月6日(星期五))前不少於五(5)個?業日下午四時正(香時間)前向管理委員會發出書面通知連同相關文件,表明其擬接納股份要約。有關接納受限制股份獎勵股份的股份要約程序的進一步詳情載於綜合文件附錄一「要約的進一步條款及接納程序-1.接納程序-1.1股份要約-股份要約-受限制股份獎勵股份」一節。 除上文所述外,倘接納要約的最後時間並未於上文所述日期及時間生效,上文所述其他日期可能會受到影。要約人及本公司將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儘快以公告方式通知股東及購股權持有人有關預期時間表的任何變動。 警告 股東、受限制股份獎勵持有人及購股權持有人於收到綜合文件及隨附接納表格後,務請仔細閱讀該等文件,括獨立財務顧問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的意見及獨立董事委員會向股東及購股權持有人提供的建議,方可決定是否接納要約。 謹此提醒股東、受限制股份獎勵持有人、購股權持有人及潛在投資留意本公司或要約人與本公司聯合就該等要約的進展所刊發的公告,並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謹慎行事。倘股東、受限制股份獎勵持有人、購股權持有人及潛在投資對自身狀況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專業顧問。 要約人及本公司提醒其各自聯繫人須遵守收購守則項下的交易限制,並披露其就本公司任何證券進行的獲准交易(如有)。 承承 藥明合聯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東曜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命 董事會命 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 執行董事 李錦才博士 付山先生 中國香,2026年2月12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執行董事付山先生;非執行董事劉衛東博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孫暉女士、張勍先生及谷學林博士組成。 董事共同及個別就本公告所載資料(要約人、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的相關資料除外)的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據彼等所深知,本公告所表達的意見(要約人董事所表達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作出,且除本公告所載外,並無任何其他事實而致使本公告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於本公告日期,要約人董事會由執行董事李錦才博士、張靖偉先生及席曉捷先生;非執行董事陳智勝博士、顧繼傑博士及施明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Ulf GRAWUNDER博士、Kenneth Walton HITCHNER III先生及Hao ZHOU先生組成。 要約人董事共同及個別就本公告所載資料(本集團相關資料除外)的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據彼等所深知,本公告所表達的意見(董事所表達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作出,且除本公告所載外,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而致使本公告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以英文及中文刊發。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本公告英文版本為準。 * 僅供識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