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药明合联:主要交易有关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为及代表本公司就东曜药业全部已发行股份(本公司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该等东曜药业股份除外)及注销全部尚未行使购股权.

时间:2026年02月12日 11:11:32 中财网
原标题:药明合联:主要交易有关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为及代表本公司就东曜药业全部已发行股份(本公司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该等东曜药业股份除外)及注销全部尚未行使购股权而作出的自愿有条..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藥明合聯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的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封面所用之詞彙與本通函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10至39頁。

作出要約、根據股份要約收購要約股份及根據購股權要約註銷購股權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獲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超過50%的控股股東以書面股東批准方式批准。本通函僅供股東參閱以作參考。

本通函備有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本通函英文版本為準,以作詮釋。

* 僅供識別
2026年2月12日

目 錄


釋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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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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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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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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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本集團之財務資料


附錄一 本集團之財務資料
下表載列於2026年1月5日經擴大集團借款明細:
東曜
本集團 藥業集團 總計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無抵押及無擔保

流動 842,000 52,980 894,980

非流動 – 329,645 329,645
842,000 382,625 1,224,625

37,146 7,227 44,373
3 ?運資金
董事經作出適當及審慎查詢後認為,經考慮完成、經擴大集團可動用的財政資源(括內部產生的資金),經擴大集團將有充足?運資金,應付自本通函刊發日期計至少12個月的需求。

– I-2 –

附錄一 本集團之財務資料


附錄一 本集團之財務資料


附錄二 東曜藥業集團之財務資料


附錄三 東曜藥業集團之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附錄三 東曜藥業集團之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附錄三 東曜藥業集團之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附錄三 東曜藥業集團之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附錄三 東曜藥業集團之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外匯風險
若干銀行結餘及現金、貿易應收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合約資產以及其他應付款項以各自集團實體的外幣計值,因此面臨外匯風險。將來的商業交易及已確認資產及負債以相關集團實體功能貨幣以外之其他貨幣計值亦會引致外匯風險。本集團擁有以美元、新台幣及人民幣經?的實體,且本集團將持續檢討經濟狀況及其外匯風險狀況,並將於需要時考慮未來合適的對沖措施。

或有負債
於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各年12月31日,東曜藥業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有負債。截至2025年6月30日,東曜藥業集團並無重大或有負債。

附錄四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A.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的編製基準
下文呈列的備考財務資料乃為說明經擴大集團的綜合財務狀況而編製,猶如花旗根據綜合文件所載條款及條件為及代表藥明合聯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要約人」或「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下文統稱為「本集團」)收購東曜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目標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下文統稱為「目標集團」)作出的自願有條件現金要約(「收購事項」)已於2025年6月30日完成。除非另有界定,否則本附錄所用詞彙與本通函所定義具有相同涵義。

經擴大集團的未經審核備考綜合財務資料以人民幣(「人民幣」)呈列,乃僅為說明用途而編製,其未必真實反映如收購事項已於2025年6月30日完成時經擴大集團於2025年6月30日或任何未來日期的綜合財務狀況。

備考財務資料乃基於本集團於2025年6月30日的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摘錄自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及目標集團於2025年6月30日的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摘錄自目標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編製,並已作出隨附附註所述備考調整(其因收購事項直接產生並具有事實根據且根據上市規則第4.29及14.69(4)(a)(ii)條編製)。

備考財務資料的編製乃假設i)自本通函日期直至完成時,目標公司的已發行股本概無變動;ii)概無公眾股東就股份要約提呈接納;iii)僅不可撤銷承諾股東就承諾股份(不計及缺額承諾股份)向要約人提呈接納;及iv)目標公司所有7,632,600份購股權均已註銷。

附錄四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在此情況下,缺額股份數目將為137,872,045股股份(晟德大藥廠、維梧蘇州及Advantech Capital Investment各自均須根據彼等各自的不可撤銷承諾,分別就62,669,111股、62,669,111股及12,533,823股缺額承諾股份提呈接納)。緊隨收購事項完成後,本公司將持有目標公司463,672,735股股份。

經擴大集團的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應與以下各項一併閱讀:
? 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的隨附附註;
? 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所載本集團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未經審核簡明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
? 目標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所載目標集團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未經審核簡明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及
? 收購事項的財務資料及本通函其他章節所載的其他財務資料。

附錄四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B. 經擴大集團之備考財務資料
於2025年6月30日之未經審核備考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2025年
於2025年6月30日 未經審核備考調整 6月30日
本集團 目標集團 重新分類 小計 經擴大集團
(附註1) (附註2) (附註3) (附註4) (附註5) (附註6)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3,376,518 697,429 2,026 4,075,973 4,075,973投資物業 11,804 2,185 13,989 13,989
使用權資產 16,015 13,436 29,451 29,451

商譽 215,193 215,193 1,260,783 1,475,976
無形資產 40,643 10,927 51,570 51,570

遞延稅項資產 10,610 10,610 10,610

其他長期按金 158 567 725 725

其他非流動資產 3,666 (567) 3,099 3,099
— — —
物業、廠房及設備預付款項 2,026 (2,026)
— — — — —
於附屬公司之投資 1,703,681 (1,703,681)

— —
3,670,941 729,669 4,400,610 1,703,681 (442,898) 5,661,393

流動資產
存貨 182,127 147,812 329,939 329,939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1,965,560 135,568 37,354 2,138,482 2,138,482合約資產 90,008 42,037 132,045 132,045

合約成本 176,092 176,092 176,092
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
損益(「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

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702,682 702,682 702,682

定期存款 2,856,037 2,856,037 (1,703,681) 1,152,356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979,667 383,982 1,363,649 (47,782) 1,315,867— — —
其他流動資產 26,135 (26,135)
— — —
預付款項 11,219 (11,219)

— —
6,952,173 746,753 7,698,926 (1,703,681) (47,782) 5,947,463

附錄四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於2025年
於2025年6月30日 未經審核備考調整 6月30日
本集團 目標集團 重新分類 小計 經擴大集團
(附註1) (附註2) (附註3) (附註4) (附註5) (附註6)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流動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1,494,904 276,841 4,717 1,776,462 1,776,462合約負債 543,696 33,529 577,225 577,225
借款 1,020,000 40,485 1,060,485 1,060,485

應付所得稅 100,008 100,008 100,008
租賃負債 2,987 921 3,908 3,908
— — —
其他流動負債 4,717 (4,717)

— — — —
3,161,595 356,493 3,518,088 3,518,088

— —
流動資產淨值 3,790,578 390,260 4,180,838 (1,703,681) (47,782) 2,429,375— —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7,461,519 1,119,929 8,581,448 (442,898) (47,782) 8,090,768非流動負債
租賃負債 15,603 157 15,760 15,760

遞延收入 3,451 6,482 9,933 (6,482) 3,451

借款 355,633 355,633 355,633

其他非流動負債 32,457 (6,482) 25,975 25,975

— — —
19,054 388,247 407,301 (6,482) 400,819

— —
資產淨值 7,442,465 731,682 8,174,147 (436,416) (47,782) 7,689,949
資本及儲備
股本 392 2,297,499 2,297,891 (2,297,499) 392
儲備 7,442,073 (1,565,817) 5,876,256 1,565,817 (47,782) 7,394,291
本公司╱目標公司擁有人
— —
應佔權益 7,442,465 731,682 8,174,147 (731,682) (47,782) 7,394,683非控股權益 295,266 295,266

— —
權益總額 7,442,465 731,682 8,174,147 (436,416) (47,782) 7,689,949
附錄四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C. 經擴大集團之備考財務資料附註
1. 結餘乃摘錄自本公司已刊發之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中期報告。

2. 結餘乃摘錄自目標公司已刊發之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中期報告。

3. 該調整指將目標集團賬目結餘重新分類,以符合本集團之會計政策及呈報方式。

4. 該調整指本公司就收購事項應付之總代價人民幣1,703,681,000元(相當於按1.00元兌人民幣0.91195元之匯率計算約1,868,174,000元),其計算乃基於:a)股份要約價(每股4.0元)乘以假設將由本公司購買之463,672,735股股份;及b)註銷價(每份購股權1.7765元)乘以假設將由本公司註銷之7,632,600份購股權。

董事認為,代價將透過提早提取定期存款結付。

5. 該調整反映收購事項對本公司所收購目標集團之可識別資產及負債之成本分配,其指:
a) 目標集團可識別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調整
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業務合併,收購事項完成後,目標集
團之可識別資產及負債將按購買會計法以公允價值於經擴大集團
之綜合財務報表入賬,而租賃負債(除(a)租賃期於收購日期計12
個月內屆滿;或(b)相關資產屬低價值的租賃外)則按剩餘租賃付款
之現值進行確認及計量(猶如所收購租賃為於收購日期之新租賃),且使用權資產按與相關租賃負債相同之金額進行確認及計量,並
根據租賃條款與市場條款相比之利好或不利因素進行調整。

附錄四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就編製本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而言,本公司董事
已假設目標集團於2025年6月30日之可識別資產及負債之賬面值與
其於完成日期之公允價值相若,惟並未確認為可識別負債之目標
集團遞延收入除外。管理層將於完成日期對所收購可識別資產及
負債之公允價值調整及相關遞延稅項影進行重新評估。此外,重
新評估可能導致確認目標集團先前未確認為資產及負債之若干資
產及負債。因此,有關金額或會與上文所示之備考金額有所變動。

b) 確認與收購事項有關之商譽
收購事項產生之商譽指估計收購事項成本超出目標集團可識別淨
資產估計公允價值之差額。

就經擴大集團未經審核備考資料而言,本公司董事已假設:(1)收購
事項之估計總代價如上文附註4所述;及(2)目標集團於2025年6月
30日之可識別淨資產估計公允價值乃根據上文附註5(a)所述目標公
司股東應佔之淨資產賬面值釐定。

經擴大集團之商譽計算如下:
於2025年
6月30日
人民幣千元
收購事項代價 1,703,681

目標集團淨資產賬面值 731,682
加:遞延收入 6,482

經調整所收購可識別淨資產 738,164
減:假設並未收購40%股權之非控股權益 (295,266)

442,898

收購事項產生之備考商譽 1,260,783

附錄四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儘管減值評估將於未來會計期間進行,惟鑒於通函日期,董事認為
代價與目標集團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之間之差額所產生之商譽
金額,反映收購事項產生之預期未來經濟利益。

6. 就編製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而言,與收購事項有關之專業服務總交易成本估計約為人民幣47,782,000元。該等開支假設於2025年6月30日已全數結付。

7. 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中調整項目之外幣乃按中國人民銀行於2025年6月30日公佈之匯率(即1.00元兌人民幣0.91195元)換算,並假設收購事項已完成。概不表示元金額已經、可以或可能按該匯率或任何匯率兌換成人民幣(或反之亦然)。

8. 目標集團於截止日期之可識別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將予以重新評估,其可能與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狀況表所用之相關價值有重大差異。一旦獲得目標集團可識別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資料,確認之商譽可能與附註5所呈列之金額有所不同。除前述外,預期其他調整不會對經擴大集團產生持續影。

9. 除上文披露外,概無作出調整以反映本集團於2025年6月30日後進行之任何經?業績或其他交易。

附錄四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以下為本公司申報會計師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香執業會計師)就經擴大集團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所發出的獨立申報會計師核證報告全文,以供載入本通函內。


有關編製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的獨立申報會計師核證報告
致藥明合聯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董事
我們已完成核證委聘,以就藥明合聯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貴公司」)董事(「董事」)編製 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下文統稱為「貴集團」)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作出報告,僅供說明之用。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括於2025年6月30日的未經審核備考綜合財務狀況表及 貴公司所發佈日期為2026年2月12日的通函(「通函」)第IV-1至IV-7頁所載的相關附註。董事編製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所依據的適用標準載於通函第IV-1至IV-2頁。

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乃由董事編製,以說明擬收購東曜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對 貴集團於2025年6月30日的財務狀況的影,猶如該交易已於2025年6月30日進行。作為此程序的一部分,董事自 貴集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間的財務報表(已就此刊發審閱報告)中摘錄有關 貴集團財務狀況的資料。

董事就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須承擔的責任
董事負責按照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4.29段及參考香會計師公會(「香會計師公會」)頒佈的會計指引第7號「編製備考財務資料以供載入投資通函」(「會計指引第7號」)編製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我們的獨立性及質量管理
我們已遵守香會計師公會頒佈之「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中對獨立性及其他職業道德的要求,有關要求乃基於誠信、客觀性、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的審慎、保密及專業行為的基本原則而制定。

附錄四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本行採用香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質量管理準則第1號「進行財務報表審計或審閱或其他核證或相關服務委聘的會計師行的質量管理」,其要求會計師行設計、實施及運作質量管理體系,其中括有關遵守職業道德要求、專業標準及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政策及程序。

申報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根據上市規則第4.29(7)段的規定,就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發表意見並向 閣下報告我們的意見。對於我們過往就編製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所使用的任何財務資料發出的任何報告,除對該等報告發出當日我們指定的受函人負責外,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我們根據香會計師公會所頒佈香核證委聘準則第3420號「就編製載入招股章程之備考財務資料作出報告之核證委聘」進行委聘工作。該準則規定申報會計師規劃及執行程序以對董事是否已根據上市規則第4.29段及參照香會計師公會頒佈的會計指引第7號編製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取得合理保證。

就是次委聘而言,我們概不負責就編製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時所用的任何歷史財務資料更新或重新發出任何報告或意見,在是次委聘過程中,我們亦無審核或審閱編製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時所用的財務資料。

於投資通函載入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乃僅為說明一項重大事件或交易對 貴集團未經調整財務資料的影,猶如該事件或該交易已於為作說明用途而選擇的較早日期發生或進行。因此,我們概不保證該事件或交易於2025年6月30日的實際結果會如所呈列。

附錄四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
就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是否按適用標準妥為編製而作出報告的合理核證工作,涉及進行程序以評估董事於編製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時所用的適用標準有否為呈現該事件或交易直接產生的重大影提供合理基準,並就下列各項取得充分適當的憑證:
? 相關備考調整是否恰當地執行該等標準;及
? 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是否反映對未經調整財務資料恰當地採用該等調整。

所選程序視乎申報會計師的判斷而定,當中已考慮到申報會計師對 貴集團性質的了解、與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的編製有關的事件或交易及其他相關委聘工作的情況。

是次委聘亦涉及評估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的整體呈列方式。

我們相信,我們已獲得的憑證屬充足恰當,可為我們的意見提供基礎。

意見
我們認為:
(a) 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乃按所述基準妥善編製;
(b) 有關基準與 貴集團的會計政策一致;及
(c) 有關調整就根據上市規則第4.29(1)段所披露的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而言屬恰當。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執業會計師
香,2026年2月12日
附錄五 一般資料
1 責任聲明
本通函載有根據上市規則所提供的詳情,以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就本通函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本通函所載資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不存在誤導或欺詐成份,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當中所載任何聲明或本通函含有誤導成份。

2 權益披露
(a)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的權益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條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彼等被當作或視為擁有的權益及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登記於本公司須存置的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或根據上市規則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如下:
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的權益
董事╱最高 身份╱ 持股概約
(1) (2)
行政人員姓名 權益性質 股份數目 百分比
(3)
李錦才博士 實益權益 32,896,948 2.62%
(4)
張靖偉先生 實益權益 3,296,617 0.26%
(5)
席曉捷先生 實益權益 10,283,494 0.82%
陳智勝博士 實益權益 3,242 0.00%
(6)
全權信託的創辦人 415,636 0.03%
附錄五 一般資料
附註:
(1) 上述所有股份權益均為好倉。

(2) 乃基於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1,257,992,705股計算得出。

(3) 根據2021年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2023年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及2024年股份計劃授出的購股權及受限制股份權益。

(4) 根據2023年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及2024年股份計劃授出的購股權及受限制股份權益。

(5) 根據2023年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及2024年股份計劃授出的購股權及受限制股份權益。

(6) 股份由陳智勝博士透過信託持有,而陳智勝博士為信託的財產授予人(創辦人),而其配偶及子女為受益人。

於相聯法團股份或相關股份的權益
董事╱最高 相聯 身份╱ 於相聯法團 股權概約
(1) (9)
行政人員姓名 法團名稱 權益性質 所持股權 百分比
(2) (3)
李錦才博士 藥明生物 實益擁有人 1,672,653 0.04%
(2) (4)
張靖偉先生 藥明生物 實益擁有人 54,993 0.00%
(2) (5)
陳智勝博士 藥明生物 實益擁有人 68,077,178 1.65%
(6)
全權信託的創辦人 11,702,252 0.28%
(2) (7)
顧繼傑博士 藥明生物 實益擁有人 2,940,583 0.07%
(2) (8)
施明女士 藥明生物 實益擁有人 3,000 0.00%
(2)
Kenneth Walton 藥明生物 實益擁有人 203,205 0.00%
Hitchner III先生
附錄五 一般資料
附註:
(1) 上述所有股份權益均為好倉。

(2) 藥明生物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因而為本公司的「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藥明生物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635,484,500股股份,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0.52%。

(3) 根據藥明生物於2018年1月15日採納的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藥明生物技術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及╱或藥明生物於2021年6月16日就全球合作夥伴計劃採納的股份獎勵計劃(「藥明生物技術全球合作夥伴計劃股份計劃」)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權益。

(4) 根據藥明生物技術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及╱或藥明生物技術全球合作夥伴計劃股份計劃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權益。

(5) 根據藥明生物技術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及╱或藥明生物技術全球合作夥伴計劃股份計劃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權益及根據藥明生物於2016年1月5日採納並於2016年8月10日修訂的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藥明生物技術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授出的購股權權益。

(6) 股份由陳智勝博士透過信託持有,而陳智勝博士為信託的財產授予人(創辦人),而其配偶及子女為受益人。

(7) 根據藥明生物技術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及╱或藥明生物技術全球合作夥伴計劃股份計劃授出的受限制股份權益。

(8) 施明女士被視為於其丈夫Weimin Jiang先生於藥明生物持有的3,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9) 乃基於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藥明生物已發行股份總數4,137,541,236股計算得出。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任何權益或淡倉(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彼被當作或視為擁有的權益及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登記於本公司須存置的登記冊的任何權益或淡倉,或根據上市規則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任何權益或淡倉。

附錄五 一般資料
(b) 主要股東的權益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就董事所深知,以下人士或實體(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除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條文須向本公司及聯交所披露的權益或淡倉,或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存置的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持股概約
(1) (2)
股東名稱 身份╱權益性質 股份數目 百分比
藥明生物技術 實益擁有人 635,484,500 50.52%
有限公司
無錫藥明康德新藥 受控制法團的權益 232,900,000 18.51%
(3)
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藥明康得新藥 受控制法團的權益 232,900,000 18.51%
(3)
開發有限公司
上海合全藥業股份 受控制法團的權益 232,900,000 18.51%
(3)
有限公司
合全藥業香投資 實益擁有人 232,900,000 18.51%
(3)
有限公司
附註:
(1) 所述所有權益均為好倉。

(2)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為1,257,992,705股。

附錄五 一般資料
(3) 合全藥業香投資有限公司直接於本公司232,90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合全藥業香投資有限公司為上海合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據本公司所知,上海藥明康得新藥開發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合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98.90%的權益,而上海藥明康得新藥開發有限公司為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的H股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2359)及A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3259))的全資附屬公司。

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上海合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藥明康得新藥開發有限公司及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各自被視為於合全藥業香投資有限公司持有(透過其於受控制法團的權益)的232,90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董事並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人士或法團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條文須向本公司及聯交所披露並記錄於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或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存置的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

3 董事於本集團資產及合約的權益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概無董事於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訂立的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仍然有效且對本集團業務而言屬重大的任何合約或安排中擁有重大權益。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概無董事自2024年12月31日(即本公司最近期刊發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的編製日期)以來於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所(i)收購或出售;(ii)租賃;或(iii)擬收購或出售;或(iv)擬租賃的任何資產中擁有任何直接或間接權益。

4 董事服務合約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概無董事與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訂有或擬訂立本公司不可於一年內終止而毋須支付賠償(法定賠償除外)的服務合約。

除上文所披露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概無董事與本公司訂立或擬訂立任何服務合約。

5 競爭性權益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除本集團的業務外,董事或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概無於任何直接或間接與本集團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中擁有根據上市規則須予披露的權益。

附錄五 一般資料
6 重大合約
本集團成員公司於緊接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兩年內已訂立以下合約(並非於本集團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的合約),且屬或可能屬重大合約:
(a) 不可撤銷承諾;及
(b) 本公司(作為發行人)與藥明生物(作為認購人)就認購24,134,000股股份訂立日期為2025年9月3日的認購協議。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於緊接本通函刊發前兩年內概無訂立任何對本集團屬重大或可能屬重大的合約(於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的合約除外)。

7 重大不利變動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董事並不知悉自2024年12月31日(即本集團已刊發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之編製日期)以來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括該日)本集團之財務或貿易狀況有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8 訴訟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涉及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且據董事所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面臨任何待決或受威脅的重大訴訟或申索。

9 專家同意書及資格
下文載列其意見或建議於本通函內載列的專家的名稱及資格:
名稱 資格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執業會計師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概無於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任何股權,或認購或提名他人認購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證券任何權利(無論是否可依法強制執行)。

附錄五 一般資料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並無直接或間接於自2024年12月31日(即本集團最近期刊發的經審核財務報表的編製日期)以來由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收購、出售或租賃或擬收購、出售或租賃的任何資產中擁有任何權益。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已就刊發本通函發出書面同意書,同意按本通函之形式及內容轉載其意見函件及╱或引述其名稱,且迄今並無撤回其書面同意書。

10 一般資料
(a) 本公司註冊辦事處位於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b) 本公司開曼群島股份過戶登記處為Maples Fund Services (Cayman) Limited,地址為PO Box 1093, Boundary Hall, Cricket Square, Grand Cayman KY1-1102, Cayman Islands。

(c) 本公司香股份過戶登記處為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d) 本公司的公司秘書為席曉捷先生。

11 可供展示文件
下列文件將於本通函日期計14日內登載於聯交所網站
(http://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wuxixdc.com )以供查閱:(a) 綜合文件及隨附接納表格;
(b) 不可撤銷承諾;
(c) 招股章程;
(d) 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的年報;(e) 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
(f) 東曜藥業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年報;
(g) 東曜藥業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
附錄五 一般資料
(h)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關於經擴大集團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的報告,—
其全文載於本通函「附錄四 經擴大集團之未經審核備考財務資料」;(i) 本附錄五「9.專家同意書及資格」一段所述書面同意書;及
(j) 本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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