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世纪联合控股(01959):联合公告 - (1)浤博资本有限公司为及代表MSINT LTD为收购世纪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MSINT LTD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经拥有及╱或同意收购的股.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20:21:02 中财网
原标题:世纪联合控股:联合公告 - (1)浤博资本有限公司为及代表MSINT LTD为收购世纪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MSINT LTD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经拥有及╱或同意收购的股份除外)作出的强..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聯合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聯合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世紀聯合控股有限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或作為該等行為的一部分,亦不構成在任何司法權區內的任何投票或批准的招攬,亦不得在違反適用法律或法規的情況下在任何司法權區內出售、發行或轉讓世紀聯合控股有限公司的證券。本聯合公告不會在構成違反任何司法權區相關法律的情況下於或向該司法權區發佈、刊發或派發。

MSINT LTD
(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CENTENARY UNITED HOLDINGS LIMITED
世紀聯合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59)
聯合公告
(1)浤博資本有限公司
為及代表MSINT LTD
為收購世紀聯合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份
(MSINT LTD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已經擁有及╱或同意收購的股份除外)作出的
強制性無條件現金要約截止
(2)要約結果
(3)要約結算

(4)本公司的公眾持股量
獨立董事委員會之
要約人之財務顧問 獨立財務顧問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聯合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聯合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世紀聯合控股有限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或作為該等行為的一部分,亦不構成在任何司法權區內的任何投票或批准的招攬,亦不得在違反適用法律或法規的情況下在任何司法權區內出售、發行或轉讓世紀聯合控股有限公司的證券。本聯合公告不會在構成違反任何司法權區相關法律的情況下於或向該司法權區發佈、刊發或派發。

MSINT LTD
(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CENTENARY UNITED HOLDINGS LIMITED
世紀聯合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59)
聯合公告
(1)浤博資本有限公司
為及代表MSINT LTD
為收購世紀聯合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份
(MSINT LTD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已經擁有及╱或同意收購的股份除外)作出的
強制性無條件現金要約截止
(2)要約結果
(3)要約結算

(4)本公司的公眾持股量
獨立董事委員會之
要約人之財務顧問 獨立財務顧問

合刊發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之綜合要約及回應文件(「綜合文件」)。

除另有指明外,本聯合公告所用詞彙與綜合文件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要約截止
要約人與本公司聯合宣佈,要約已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截止,且要約人並無修訂或延長要約。

要約結果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即綜合文件所載接納要約之最後時間及日期),要約人已就要約接獲兩份有效接納,涉及合共16,000股要約股份,佔本公司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003%。

緊隨要約截止後及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假設已接納之要約股份轉讓已經完成),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於合共377,434,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71.21%。

要約結算
根據要約項下就16,000股要約股份接獲之兩份有效接納,按每股要約股份0.94元之要約價計算,要約之現金總代價為15,040元。

就根據要約呈交的要約股份應付現金代價(於扣除有關接納要約的賣方從價印花稅後)的匯款將以平郵方式盡快寄發予接納要約的獨立股東,惟根據收購守則於任何情況下均須於過戶登記處接獲所有相關文件(接獲致使接納為完整及有效)後七(7)個?業日內寄發,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

就根據要約接獲的有效接納寄發匯款的最後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二)。

緊隨完成後及於要約期開始前以及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要約開始開放供接納前,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持有合共377,418,000股股份,佔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71.21%。

緊隨要約截止後,在計及要約項下就16,000股要約股份(佔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003%)所獲兩份有效接納,並待過戶登記處妥為登記所接獲有效接納之要約股份的轉讓後,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於合共377,434,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本公司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全部已發行股本約71.21%。

下表載列本公司於(i)緊隨完成後及於要約開始開放供接納前;及(ii)緊隨要約截止後(假設要約人根據要約收購之要約股份已完成轉讓予要約人)及於本聯合公告日期的股權架構:
緊隨要約截止後
(假設要約人根據要約收購
緊隨完成後及於要約 之要約股份已完成轉讓予要
股東 開始開放供接納前 約人)及於本聯合公告日期
(3) (3)
股份數目 概約% 股份數目 概約%
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

要約人 376,916,000 71.11 376,932,000 71.11

莫先生 502,000 0.10 502,000 0.10
小計 377,418,000 71.21 377,434,000 71.21

(假設要約人根據要約收購
緊隨完成後及於要約 之要約股份已完成轉讓予要
股東 開始開放供接納前 約人)及於本聯合公告日期
(3) (3)
股份數目 概約% 股份數目 概約%
賣方
(1)
崇杰有限公司 0 0 0 0
(1)
羅先生 3,000,000 0.57 3,000,000 0.57
小計 3,000,000 0.57 3,000,000 0.57

(2)
公眾股東 149,584,000 28.22 149,568,000 28.22

總計 530,002,000 100.00 530,002,000 100.00

附註:
1. 崇杰有限公司由羅先生全資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羅先生被視為於崇杰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相同數目股份中擁有權益。

2. 除羅先生外,概無董事於完成後及於本聯合公告日期持有任何股份。

3. 本表所載的若干百分比數字已作約整。因此,所示總數未必為其前述數字的算術總和。

除上文所披露外,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i)於要約期開始前並無持有、擁有、控制或支配任何股份或股份權利;(ii)於要約期內並無收購或同意收購任何股份或任何股份權利;及(iii)於要約期內及直至本聯合公告日期(括該日)並無借入或借出本公司任何有關證券(定義見收購守則規則22註釋4)。

緊隨要約截止後及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待過戶登記處就所接獲有效接納的要約股份正式登記過戶後,合共149,568,000股股份(佔本公司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全部已發行股本約28.22%)由公眾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持有。

因此,於本聯合公告日期,本公司繼續符合上市規則第8.08(1)(a)條所載之25%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

承董事會命 承董事會命
MSINT LTD 世紀聯合控股有限公司
唯一董事 主席、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莫銘東 羅厚杰
香,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羅厚杰先生、陳華泉先生、李惠芳女士及李健昌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偉強先生、李衛寧先生及嚴斐女士。

各董事願就本聯合公告所載資料(有關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的資料除外)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本聯合公告所表達之意見(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所表達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達致,且本聯合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使本聯合公告之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要約人之唯一董事為莫銘東先生。要約人之唯一董事願就本聯合公告所載資料(有關本集團的資料除外)之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並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所深知,本聯合公告所表達之意見(董事會所表達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達致,且本聯合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使本聯合公告之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聯合公告以英文編製並譯為中文。倘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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