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炬网络(605398):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会议须知 为保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炬网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材料,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会议秘书处验证无误后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并出席会议。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等信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会议秘书处登记,由秘书处视股东拟发言情况,安排发言的时间及顺序;如有会前未登记的临时发言,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即席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有多名股东举手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发言股东较多或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拟发言的股东到大会秘书处补充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股东应针对议案讨论的内容发言,发言要求言简意赅,时间不超过 5分钟;超出本次会议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议题无关、所涉事项有待调查、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重要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请股东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八、公司聘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关机或静音,且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方式及时间 (一)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30日 14:30 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2088号上海镇坪智选假日酒店六楼智选厅 (三)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日期:2024年 12月 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二)推举计票、监票人 (三)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休会,等待表决结果 (七)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并 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并拟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9,484.39万元(截至 2024年 12月 9日数据,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下同)用于新增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11,770.00万元用于新增项目“AIOS:企业级 AI能力平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12,658.7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5,700.00万元用于新增项目“基于海量用户行为的 AI智能内容投放平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6,129.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2,014.39万元(截至 2024年 12月 9日数据,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下同)拟作为该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17,47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 31.23%。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其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转出全部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后进行销户处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依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分别转入新增项目“AIOS:企业级 AI能力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新增项目“基于海量用户行为的 AI智能内容投放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后续设立的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及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新增项目“AIOS:企业级 AI能力平台项目”和新增项目“基于海量用户行为的 AI智能内容投放平台项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终止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874,552股,每股发行价 37.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5,943.1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4,421.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52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1月 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56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2:“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系由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均已于 2022年 8月结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27日和 9月 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系由公司实施,均已于 2023年 8月结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8日和 8月 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注 3:除“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供“信创数据库云管平台项目”及“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项目”使用外,上述其他已结项项目的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3年 8月结项后已完成销户。 注 4: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终止并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原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经公司于 2019年 1月 18日和 2月 2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实施,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4,217.1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9,381.89万元,项目建设总实施进度计划为 24个月,预计年平均经营收入为 23,647.44万元。 经公司于 2021年 2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2年 12月;经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3年 12月;经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年 12月。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152.89万元。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9,484.39万元存放于其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终止并变更情况及原因 1、本次终止并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并拟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9,484.39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11,770.00万元用于新增项目“AIOS:企业级 AI能力平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5,700.00万元用于新增项目“基于海量用户行为的 AI智能内容投放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014.39万元拟作为该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本次终止并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的原因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虽然该项目在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近年来受外部宏观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上海、广州两地的办公用房价值持续调整,办公用房销售市场未来走向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拟租赁网点涉及地区广泛,各地区办公用房租赁市场情况存在差异,且租赁价格波动较大,导致项目落地实施进度未达原计划。基于目前情况,公司认为该项目已不适应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如该项目继续实施,预计将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聚焦 IT数据中心运维产品及服务主业,围绕 IT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近年来,以 ChatGPT为代表的全球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国内北京、上海、深圳等主要城市密集落地 AI领域相关政策,公司拟以此为契机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紧抓人工智能技术与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结合外部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需要,经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并拟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9,484.39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AIOS:企业级 AI能力平台项目 1、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上海、广州、杭州;建设内容为基于海量高质量行业数据、行业知识体系、平台化支撑能力,在通用大模型的基础上构建 AIOS:企业级 AI能力平台,一方面对公司现有应用进行智能化升级和能力拓展,另一方面构建大模型智能中台,利用公司多年积累的行业数据、知识经验,进行通用模型增强训练,帮助企业降低大模型的接入使用门槛,为企业现有业务提供快速的 AI+能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领域,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投资计划 根据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建设期为 2年,项目总投资为 12,658.7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1,770.00万元。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如下:
3、市场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励、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应用创新。2022年 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高效布局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提升支撑“智能+”发展的行业赋能能力。 2022年 7月,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到,鼓励在制造、农业、物流、金融、商务、家居等重点行业深入挖掘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促进智能经济高端高效发展;鼓励行业领军企业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计民生关键问题,围绕企业智能管理、关键技术研发、新产品培育等开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机会,开展场景联合创新。2023年 7月,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2023年 12月,国家数据局发布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提出,以科学数据支持大模型开发,支持开展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垂直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以上政策的出台为项目的实施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2)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人才及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高水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始终注重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专业团队的打造和优化,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不断加强研发和技术人员储备,着力打造专业能力突出、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截至 2024年 6月末,公司各类 IT服务工程师和技术专家共计 1,148人,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达 84.79%,其中:专业研发人员 472人、十年以上从业人员 480人,分别占在职员工总数的 34.86%、35.45%。实践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全面、人员配置合理、团队成员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未来,公司将结合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情况,积极运用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多元化工具,持续吸引各类行业优秀人才,增强人工智能相关技术领域的人才和技术储备,为员工提供具备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多样化的专业培训体系及顺畅的职业发展渠道,积极鼓励员工考取各类数据库专家认证等专业认证或资格证书,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质量,为支撑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截至 2024年 6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拥有的发明专利达 11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达 154项。 公司丰富的人才及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行性。 (3)公司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和丰富的客户资源 依托上海总部和北京、广州、杭州三个区域运营中心及全国二十余个主要城市建立的分支机构或本地化技术团队,公司构建了完善有效的营销及服务网络,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时提供保障服务,有效进行业务拓展。作为多云全栈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公司的下游客户分布广泛,已在电信、金融、能源、交通运输、先进制造、政府、高校等多个行业积累了优质客户。在人工智能、信创产业快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公司持续应用“智能运维 FASTER方法论”,积累了一批标杆案例,在行业内拥有良好口碑,有力推动了公司在各行业的客户拓展工作。此外,公司广泛参与行业生态体系建设,与上下游厂商、高校、科研单位等合作伙伴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兼容性测试认证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助力产业发展,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和信创战略落地应用进程。202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进行产品及服务创新升级,积极拓展各行业标杆客户,服务客户数量达 166家,其中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等为 2024年上半年新增代表性标杆客户。公司客户多元化水平不断提高,运维场景丰富性持续增强,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司良好的服务能力和丰富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该项目受到国家政策鼓励、相关研发体系基础扎实、建设方案可靠、项目建设的条件成熟,并且通过政策、技术和经济效益等方面预测分析,证实项目不仅盈利能力较强,而且具备抗风险能力。同时,该项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助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故该项目具备可行性。 4、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期 2年,运营期 5年。预计运营期年平均营业收入为 11,000.00万元。 经测算,该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7.02%,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4.14年(不含建设期),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14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显著。 (二)基于海量用户行为的 AI智能内容投放平台项目 1、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上海、广州、杭州;建设内容为基于自身高质量的数据储备,通过本项目引入 LLM大语言模型最终形成 AI智能内容投放平台,对客户业务数据与相关行为数据进行建模,实现更准确有效的营销内容投放,提升营销内容投放效率,满足客户对优质营销内容、精准采集流量及智能匹配资源等需求。 2、投资计划 根据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建设期为 2年,项目总投资为 6,129.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5,700.00万元。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如下:
(1)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产业政策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核心产业,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创新的关键驱动力。自“十三五”规划以来,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在政策的扶持下,关键技术发展迅速,逐渐渗透入各行各业。2017年 12月,工信部针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布《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和集成应用为重点,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力争到 2020年,一系列人工智能标志性产品取得重要突破,在若干重点领域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十四五”期间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强调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为数字经济发展指明方向;《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加强人工智能场景创新,着力打造人工智能重大场景。2021年 12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强调要提升人工智能赋能的渗透度,聚焦产业发展、城市管理、民生服务重点领域行业,打造一批面向全球的全行业深度赋能应用。2024年 3月 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提出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2)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人才及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高水平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不断加强研发和技术人员储备,着力打造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的人才梯队。截至 2024年 6月末,公司专业研发人员 472人、十年以上从业人员 480人,分别占在职员工总数的 34.86%、35.45%。此外,公司将持续扩充具有丰富 AI赋能经验的媒体广告领域人才团队。专业能力全面、实践经验丰富、人员配置合理、团队成员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 公司始终重视产品研发及专业技术能力的建设,密切跟踪行业和技术发展的前沿方向,充分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模型算法、机器学习等新兴技术,从数据库、中间件、服务器和操作系统等多个层面适配客户已有的各类产品及系统,并已在广州、上海、杭州三地设立了研发团队。截至 2024年 6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拥有的发明专利达 11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达 154项,积极推进大模型与运维场景的深度融合,集成大语言模型 LLM、人工智能代理 AI Agent、检索增强生成 RAG以及多模态等技术,逐步探索构建起集自主感知、决策、执行三大核心能力为一体的大模型智能平台。此外,公司入选由中国信通院与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联合成立的大模型测试验证与协同创新中心首批“大模型创新生态合作伙伴”。 公司丰富的人才及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行性。 (3)公司具备完善的营销网络和丰富的客户资源 公司立足总部所在地上海,在北京、广州、杭州三地设立区域运营中心,并在全国二十余个主要城市建立分支机构或本地化技术团队,形成了完善有效的营销网络,能够快速捕捉市场需求,及时提供营销服务,有效进行业务拓展。 公司与众多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已在电信、金融、能源、交通运输、先进制造、政府、高校等多个行业积累了优质客户。本项目产品客户群体与现有客户群体有部分重合,公司将通过优秀的产品性能和周全的客户服务,持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挖掘客户对于新产品的需求,并积极拓展新客户。 公司营销团队丰富的市场拓展经验,叠加大量的数据资源和广泛的客户储备,为本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该项目受到国家政策鼓励、相关研发体系基础扎实、建设方案可靠、项目建设的条件成熟,并且通过政策、技术和经济效益等方面预测分析,证实项目不仅盈利能力较强,而且具备抗风险能力。同时,该项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助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故该项目具备可行性。 4、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期 2年,运营期 5年。预计运营期年平均营业收入为 5,700.00万元。 经测算,该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9.49%,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4.08年(不含建设期),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08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显著。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详见上述“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中“(一)AIOS:企业级 AI能力平台项目”及“(二)基于海量用户行为的 AI智能内容投放平台项目”的“3、市场前景及可行性分析”有关内容。 (二)风险提示 公司已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相关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科学的研究和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进而导致项目进程以及收益率不及预期的情况。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实施进展,强化对新项目的跟踪和管理,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新项目所需的备案程序 本次新增的“AIOS:企业级 AI能力平台项目”及“基于海量用户行为的 AI智能内容投放平台项目”已完成相应的备案工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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