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股份(834072):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834072 证券简称:德隆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苏苏美达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1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1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1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1,828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770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683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家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45.12万元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524.40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家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上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或复核了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6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签署或复核了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或复核了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方微女士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5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苏美达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苏美达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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