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硕科技(831606):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831606 证券简称:方硕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54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70,337.32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0,459.50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0,183.34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7家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3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481.21万元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529.17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15.09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魏倩婷,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少游,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萍,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3)审计收费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 审计收费系按照致同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6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给予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担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公司允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双方已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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