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肥西01 (1527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4:56:15 中财网
原标题:21肥西01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2180001.IB/152715.SH 债券简称:21肥西城投债 01、21肥西 01 债券代码:2180357.IB /184031.SH 债券简称:21肥西城投债 02、21肥西 02 债券代码:2280018.IB /184210.SH 债券简称:22肥西城投债 01、22肥西 0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0年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变更的公告》,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变更背景 根据《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愿将其 持有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301,000万元人 民币(占注册资本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肥西县紫蓬乡村振兴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紫蓬公司”)。 二、控股股东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后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变更前,公司控股股东为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为 100.00%,股权结构图如下: 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为肥西县紫蓬乡村振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00%,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肥西县财政局。

(二)变更后控股股东的情况
1.公司名称:肥西县紫蓬乡村振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 6月 18日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程亚飞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采购代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建筑材料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城乡市容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目前,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紫蓬公司 100%股权,紫蓬公司资信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权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三、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在本次控股股东变更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均具备独立性。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发行人控股股东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事项已办理完结。目前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盈利能力平稳,上述变更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独立性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海通证券作为“21肥西城投债 01”/“21肥西 01”、“21肥西城投债02”/“21肥西02”、“22肥西城投债01”/“22肥西01”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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