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瓷(834410):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证券代码:834410 证券简称:苏州电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年 7月 15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金忠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微微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孙侨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海霖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鲁慧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1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3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沈云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14,9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姚君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 24日止,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肖俊芬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 24日止,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7月 15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陆忠伟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计正中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海霖,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 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2013年 5月参加工作,历任苏州赛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师、江苏中建苏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部技术员、苏州创元资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安全综治部部长助理,现任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业运行部科员。 张海霖持有公司股份 0股,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常换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提名金忠华、周微微、徐飞、孙侨、张海霖、鲁慧民、沈云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提名姚君瑞、肖俊芬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