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68863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9:00:46 中财网
原标题:智明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5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已于 2023年 6月 2日、2024年 5月 10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4.249元/股调整为 15.2858元/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9.317万股调整为 42.8856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 5月 10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3年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3.15元/股调整为 15.3960元/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28.5320万股调整为 42.5127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1.8382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3年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 1.4651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合计作废 3.3033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95%。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其已获授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2482万股(调整后),可归属的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7992万股(调整后),合计 41.047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66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 7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5238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31%。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910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34%。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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