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兴(836316):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36316 证券简称:ST松兴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 6月 13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4年 6月 12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广州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年 7月 1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24)粤 0112执 7049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24)粤 0112执 7051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24)粤 0112执 7052号和《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24)粤 0112执 7053号,继公司 2024年 7月 4日已收到121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调解书》中约定的各类休假折算及补偿金后,本次增加 11名员工申请强制执行。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宁子健等146名员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员工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因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全部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主要业务已无法正常开展。鉴于以上经营状况,公司已于 2024年 5月 1日起停工停产(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停工停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024年 5月 31日至 6月 14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陆续与 152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就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公司在停工停产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其中 146名员工认为公司可能无法按期支付各类休假折算及补偿金,在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主持下,双方自愿签署了《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书》,并持上述协议向广州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置换了穗埔劳人仲案(集) (2024) 4097-4096号等共 32份《仲裁调解书》。在《仲裁调解书》中补偿金等款项中任何一期款项逾期支付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就余下未付的款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 6月 15日,公司未能按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仲裁调解书》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类休假折算及第一期补偿金,7月 4日,公司收到申请人中 121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知。7月 1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 11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知。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仲裁请求: 《仲裁调解书》中补偿金等款项任何一期款项逾期支付的,申请人可就余下未付的款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仲裁理由: 由于公司在停工停产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员工认为公司可能无法按期支付各类休假折算及补偿金,因此向广州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在上述款项任何款项逾期支付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就余下未付的款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 6月 15日,公司未能按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仲裁调解书》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类休假折算及第一期补偿金,申请人中 132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仲裁裁决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陆续与 152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双方就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其中 146名员工在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主持下,双方自愿签署了《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书》,并持上述协议向广州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置换了穗埔劳人仲案(集) (2024) 4097-4096号等共 32份《仲裁调解书》。 2024年 6月 15日,公司未能按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仲裁调解书》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类休假折算及第一期补偿金,申请人中 132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于 2024年 7月 4日出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认为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受理。 2024年 7月 5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共 4份,认为申请人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11名员工的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受理强制执行。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公司目前停工停产及现有资金状况,短期内无力支付,预计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公司目前资金情况无力支付,预计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寻求重组或通过清算偿付。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24)粤 0112执 7049号 《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24)粤 0112执 7051号 《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24)粤 0112执 7052号 《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24)粤 0112执 7053号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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