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旭科技(83529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5290 证券简称:正旭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机加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6月28日以书面传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尚松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孙尚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现任董事孙尚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孙尚松先生为连选连任,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董事提名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邱福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现任董事邱福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邱福浩先生为连选连任,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董事提名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任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现任董事任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任聪女士为连选连任,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董事提名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川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现任董事李川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李川川先生为连选连任,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董事提名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鸣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现任董事张鸣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张鸣蕾女士为连选连任,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董事提名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生效实施,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补充及完善,最终修订后内容以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决定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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