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宇电气(872621):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8:26:14 中财网
原标题:东宇电气: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72621 证券简称:东宇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
年5月1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754,947.0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376,765.48元,本次权
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44,000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7.200000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2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1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
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路11号
联系人:李枫
电话:0572-6045782
六、 备查文件
(一)《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浙江东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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