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润智能(837224):对外投资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8:25:58 中财网
原标题:朗润智能: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837224 证券简称:朗润智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郑州朗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在河南省内开展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朗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合作方共同出资,在郑州市高新区设立有限公司,认缴出资货币255万元,持股比例为51%。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郑州朗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 364,658,294.46元的 0.6993%,占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净资产253,372,369.22元的 1.006%,因此,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 7月 3日,朗润智能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对《关于设立新能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获得全体董事的一致同意。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杨俊杰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8号院11号楼2单元1603号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刘鸿锐
住所:河南省鹿邑县玄武镇前庄行政村前庄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郑州朗润智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梧桐街50号18号楼
主营业务:加氢站、加气站、加油站、充电站、分布式能源热电冷联合站、新能源智能储能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太阳能光伏发电制氢项目及相关设施建设运营;充电桩、通用设备及特种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或投资 金额出资比例或持股 比例实缴金额
郑州朗润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货币255万元51%0万元
杨俊杰货币122.5万元24.5%0万元
刘鸿锐货币122.5万元24.5%0万元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所有股东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设立公司合同主体:郑州朗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杨俊杰(乙方)、刘鸿锐(丙方)。

设立公司目的:为共同开发河南省内新能源市场,甲乙丙三方决定共同出资,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开展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业务。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整,出资方出资时间: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5年内完成全部入资工作。合资公司设股东会。

公司治理: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下列特殊事项,须经三份之二以上股权表决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除特殊事项之外,须经过半数股权表决通过。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不设监事会,不设监事,不设经理;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任命。公司法人代表由董事担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开发河南省内新能源利用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获得投资收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从事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营,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作出的决策,投资金额及投资方式均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公司经营及财务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郑州朗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郑州朗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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