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博德(831753):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31753 证券简称:艾博德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5月 1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0,974,292.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8,843,845.82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10,986.2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424,8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0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 7月 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7月 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7月 8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7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1001 联系人:郭德洋 电话:0755-86001808 传真:0755-83917853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