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2年03月18日 21:21:58 中财网
原标题:极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及《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作为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
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方及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方及额度的议
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其业务合规开展,增加2022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交易主体及预计额度。增加关联方后的交易主体与2021
年交易主体一致;增加的预计额度,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审议符
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
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干胜道、芮斌、朱晓蕊



2022年3月1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