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欧 洪先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属于关联交易,目的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 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即LPR)计 算,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在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融资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益科正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先生为该笔融资提供担保。益科正 润为公司控股股东,杨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益科正润、杨 涛均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 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 月气门”)拟在人民币7,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 集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期内,登月气门以其名下资 产作为抵押担保。根据银行要求,公司股东张弢、欧洪先为登月气门向农业银行 的融资提供担保,并承担个人连带责任。张弢、欧洪先为公司股东,且担任登月 气门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为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登月气门业务 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张弢、欧洪先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 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名页) (本页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秀良 江 华 申士富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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