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迪生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 21 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 迪生力 ” 或 “ 公司 ” )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 21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 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赵华女士 担任。 20 21 年 5 月 21 日,经由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 陈进军先生 、 孙宏彪 先生、 董事 赵瑞贞 先生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陈进军 先生 担任。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 审计监控行为均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六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第 十二 次会议 20 21 年 3 月 15 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签订股 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第 十三 次会议 20 21 年 4 月 2 2 日 《关于公司 20 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 三 届审计委员会 第 一 次会议 20 21 年 7 月 23 日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第 三 届审计委员会 第 二 次会议 20 21 年 8 月 17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 三 届审计委员会 第 三 次会议 20 21 年 10 月 28 日 《 关于公司 20 21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 第 三 届审计委员会 第 四 次会议 20 21 年 12 月 22 日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 我们 定期审阅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指导审计部的有效运作。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 在审计计划阶段详细审阅了相关审计资料,就审计范围、审计策略、重要会计 问题及审计领域、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与审计人员进行 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按时保质的完 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人员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 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也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 充分的沟通。现场工作结束后, 我们 会认真听取 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年 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 一次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就公司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关 于 2022 年度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部本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1 的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 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重大问题的情况。 3 、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 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 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20 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内 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要求,对管理重点领域和主要风险控制区域进行内控体系执行 情况的内部评价和外部审计工作,公司内控建设执行小组通过细化内控制度和各业务活 动流程,确保内控体系的整体质量,通过开展切实有效内控评价过程,促进各项制度得 以有效执行,使内控控制形成制度制定、 实施、检查、改进的良性循环,确保公司各项 经营活动规范运行,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 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 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既快又 好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6 、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 , 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事项的相关事项 , 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 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 迪生力《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 部 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 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进军、赵瑞贞、孙宏彪 202 2 年 3 月 1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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