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 审阅并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捐赠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对推动和谐社会建 设有着积极影响,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捐赠事项。 (本页为《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任其龙 郭 斌 刘 菁 2022年3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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