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6:11:02 中财网
原标题:维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
2018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维泰开发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文件
规定,我们作为新疆维泰开
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十

次会


议的
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
关于拟购买建投集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购买控股股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
司的现代化厂房
(
含土地使用权
)




经认真审核,公司本次购买的最终价格以经国资监管审核或备案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准。建投集团通过公开挂牌出售资产时

如有第
三方竞拍情况,导致公司

摘牌价格高于评估价
,为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
终止此次购买事项,建投集团将根据意向书约定时间退回全部购买意向订金。



本次拟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董事会就《关于拟购买建投集团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大江、
占磊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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