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8 公告编号:2021-07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1年12月6日; 原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自2021年12月6日起,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信证券”)变更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原主办券商安信证券自担任本公司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 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 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为公司规范内部 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积极配合安信证券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安信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 双方决定解除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 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 公告编号:2021-078 安信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书〉之协议》,并与承接主办券商海通证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 以上协议均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正式生效。 公告编号:2021-078 安信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书〉之协议》,并与承接主办券商海通证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 以上协议均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正式生效。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 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两份协议正式生效。自2021 年12月6日起,公司主办券商变更为海通证券,由海通证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均建立在三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的 基础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造成任何风险和不 利影响。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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