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20:11:36 中财网
原标题:三一重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现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十五次
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
俞宏福先生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

未发现其
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
情形


俞宏福先生具备了与其行
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本次
提名
及聘任
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
2
年度按揭与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
的独
立意见


按揭、融资租赁业务是工程机械行业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公司
开展按揭与融资租赁业务,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
公司产品的销售,加快资金回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
的独立意



公司在关联方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系在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正常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及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
202
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
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有利
于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公司本次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有效规避
原料现货
价格波动对公司
生产
带来的不利影响



拟继续
开展原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通过
期货
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

可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

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加强内部控制,落实了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承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五次
会议

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 子 孟



唐 涯























马 光 远



周 华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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