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1-107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临时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下午3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其中: ①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立思辰大厦 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窦昕先生参加并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 代理人共1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29,430,9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05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股 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1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048,1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351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26,383,1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54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3,047,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1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 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9,158,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5%; 反对:2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775,6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601%; 反对:2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9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 所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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