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18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1年11 月26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9份,收回9份。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天津同享咨询服务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同享”)、天津同成咨询服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同成”)、天津同创咨询服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同创”,与天津同享、天津 同成合称“合伙企业”)签订《<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公司向合伙企业转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股份的相关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鉴于上述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的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栾先舟、方舟、张建军、臧炜、刘国升、潘瑞平等6人 因在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或其任职由中国泛海推荐,成为本 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余玉苗、陈飞翔、严法善(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3人 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合 伙企业转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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