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天雁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基于独立判 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此项议案。 2、对《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选举 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符合担任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此项议案。 (签字见下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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