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36 证券简称:双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7号)同意注册,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4,500,000.00元,扣除为本次发行支付的各项 发行费用66,069,970.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8,430,029.90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3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 乐泰兴”)分别在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郭支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 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及截至2021年7月23日账 户余额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万元) 用途 双乐颜料 股份有限 公司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张郭 支行 3212810441010000195686 10,000.00 补充营运资 金和偿还银 行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兴化市支行 10212601040014465 5,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泰州分行 767008989013000012530 39,066.25 年产22600 吨酞菁颜料 项目 双乐颜料 泰兴市有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泰兴支行 51707637864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泰州分行 523901264510958 - 合计 - 54,066.25 - 备注:扣除发行费用66,069,970.1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518,430,029.90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 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双乐泰兴作为甲方,上述开户银行分别作为乙方, 东兴证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 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 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 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 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婉贞、李文天可以随时到 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 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 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 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 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 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 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郭支行、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市支行、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公司及子公司双乐泰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公司及子公司双乐泰兴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6、《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214号)。 特此公告。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