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 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有助于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 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由公司总经理赵亮先生提名,拟聘任陈佩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经审阅 陈佩先生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陈佩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无异议意见,陈佩先生亦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由公司总经理赵亮先生提名,拟聘任高强先生、姜延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审阅高强先生、姜延滨先生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高强先生、姜延 滨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无异议 意见,高强先生、姜延滨先生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提名及聘任 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陈佩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高强先生、姜延滨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 四、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昊先生辞职,本次董事候选人姜延滨 先生的推荐、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本 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姜延滨先生简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 力,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 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延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 (此页无正文,专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 亮 蔡少河 何 杰 2021年7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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