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环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保荐机构对通源环境收到民事裁定书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被冻结账户的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冻结 金额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 能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经开区支行 811230101090069**** 募集资金 理财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 350.00 二、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资金被部分冻结,系原告宿州市锦 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杰环保”)与公司关于灵璧县碧信房地产有 限公司及周边地块土壤修复项目的合同纠纷一案。锦杰环保要求公司支付服务费 用300万元及相关利息,并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所致。宿 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于2021 年5月7日出具了(2021)皖1302财保11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公司在银行的存 款350万元。 三、公司应对措施及案件进展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锦杰环保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尚 未正式开庭审理。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在案件立案前,根据申请人锦杰环保的申 请并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做出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该项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 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为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目前正在积 极搜集证据,准备抗辩应诉,同时公司积极联络法院及原告方,力争尽快处理该 案纠纷,尽早解决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源环境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理财 产品专用 结算 账户 资金金额为35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5%;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 0.51%;占公司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余额的1.85%。该账户的用途是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被冻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 施,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20210625160426_页面_2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丁江波 孔晶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