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正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1年06月18日 16:56:23 中财网
原标题:丽正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2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利好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261,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1-022

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61,5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1)及《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1-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61,5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1-022

公告编号:2021-022

1.议案内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61,5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61,5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公告编号:2021-0222021-014)。


公告编号:2021-0222021-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61,5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61,5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61,5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公告编号:2021-022

公告编号:2021-02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石传省、马冠群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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