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严格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 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 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现将监 事会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2020年公司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在召集 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在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4. 《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 《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待遇的议案》; 7. 《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 案》; 8.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审核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近三年(2017-2019年度)财务报 表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终止及撤销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 分配方案》; 5.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 《关于确认公司2017-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确认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在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四)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0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 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2020年的6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2019年 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 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 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规范、决策 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较好的完成 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提交的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内控体系较为 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 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20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五)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已监督和检查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 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 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重点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 能,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列席相关工作会议,及时 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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