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海 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 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公司原董事郑彤女士因公司职务调整原因辞职,披露情况与实际情 况一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郑彤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后,不 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2、我们对公司提交的董事候选人张满良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 审核,我们认为张满良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 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张满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选举董事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三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赵航 乐宏伟 杨友隽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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