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栋16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8日以邮件 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章程》和公司《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 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由公司支付,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盈利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 经审核公司提交的《关于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全体 监事认为公司基本做到了制度或规则健全,在实际工作中亦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不存在影响治理水平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也不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而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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