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东北制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拟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无法成就,公司决定将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相关63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28,296股进 行回购注销;另外,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冬菊因退休, 韩春雨、刘杰、周歌、胡昊、张秉阳、张洪滨、曹浩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与 公司存在任何劳务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将对上述8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91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事项。 监事:詹柏丹、崔巍、孙宏华 2021年3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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