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1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年3月3日临时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 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毛林丽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 他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于2021年1 月29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综合考虑相关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市场环境、 投资计划、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等因素,公司拟调整“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 统集成项目”的投资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项目基于公司在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务领域的丰富经验实施,项目投 资总额为33,774.6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0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的44.00%。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以下子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香港港铁CS025-18E改造项目 16,335.98 12,000.00 2 合肥地铁4号线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项目 12,088.99 8,000.00 3 柳州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一期)自动售检票系统 5,349.64 2,000.00 合计 33,774.61 22,000.00 本项目预计实现总收入45,851.85万元,实现毛利14,654.71万元,项目整体毛 利率约为31.96%,投资经济效益良好。 若公司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 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 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 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项目基于公司在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业务领域的丰富经验实施,项目投 资总额为38,285.4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0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的44.00%。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以下子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香港港铁CS025-18E改造项目 19,508.45 13,500.00 2 合肥地铁4号线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集成项目 14,385.82 5,000.00 3 柳州市城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二期(唐家口-西江路口 站)机电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总承包自动售检票系统 (AFC)采购项目 4,391.20 3,500.00 合计 38,285.47 22,000.00 本项目预计实现总收入44,446.04万元,实现毛利9,533.57万元,项目整体毛利 率约为21.45%,投资经济效益良好。 若公司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 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 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 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编制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编制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03月0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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