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 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 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1年2月2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俞小莉、吴晖、张军明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变更至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项存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 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详 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5,000万元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 账户,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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