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1年1月15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 宇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1日(周一)下午15:30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中区翰宇生物医药园办公大楼一 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少贵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名,代表股份总数 386,534,72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2.155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385,627,335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2.05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907,391股,占公司 股本总数的0.099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等相关 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86,526,9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8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7,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86,791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58%;反对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7,80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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